發布時間: 2013/12/24 作者:辦公室 来源:建設集團總部 访问次数:4377
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日前出台《綠色建築行動方案》明確,從2014年起由政府投資的學校、醫院、博物館、體育館,烏魯木齊市、克拉瑪依市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等建築,率先執行綠色建築評價標准,到2015年末,新建綠色建築面積1000萬平方米。
近年来,新疆已对6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进行了节能改造,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达1800万平方米。根据《方案》,新疆鼓励城市新建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、建设和运行。从明年开始,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築,要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。2015年起,全部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。